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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侠客风云传][逍遥三侠]昨日之日不可留

*天王线结局,依然流水账,非腐向没cp,谷月轩中心,师兄弟大法好。


《昨日之日不可留》


很久以后,逍遥谷里只剩下一个小辈,碰巧还是最安静的那个。谷月轩忙完了一天的活计,到了晚上,披上一件衣服,沏一壶茶坐在门廊下面,仰望着渺渺夜空,冷月疏星,纷乱的江湖似乎已经离他很遥远。


他给自己斟茶,清苦的茶汤沥过喉咙,余味里却留有一丝甜。不知何时,无瑕子也坐到他身边,捋着胡须感叹:“这副光景,倒像是回到了多年以前。”


谷月轩敛袖弯腰,恭敬地奉上一杯茶:“师父您说……以前?”


无瑕子接过,淡淡地品了一口,点头道:“那时候棘儿还没有来,未明更没有,你也不过是个小娃娃,我们就坐在这里,中间摆着一张棋桌。你想尝尝我的茶,我便把杯子给你,你却被茶汤苦得直皱眉,说什么也不肯再喝第二口。”


谷月轩惭愧道:“茶之味,讲究先苦后甘,小孩子是品不了的,我也不例外。”


无瑕子只是笑:“是啊,可惜我不会照顾小孩子,连老胡都不如。得亏你那时候安静得很,不哭不闹,捧着一本棋谱也能看上好久,可你明明不喜欢下棋。轩儿,那时候你的小脑瓜里都在想什么呢?”


“我……”谷月轩面露难色,“师父,恕徒儿愚钝,我已经不记得了。”


人上了年纪,连时光的流逝都会跟着变慢,那些时日对无瑕子来说或许刚刚度过,可对于谷月轩而言,却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了。


此时,距离东方未明和荆棘离谷已有好几个年头,谷月轩发现自己甚至不记得,在两个师弟到来之前,他的生活是什么模样。


一旁,无瑕子对月长吟道,“弃我去者,昨日之日不可留。轩儿,你也不要太过介怀。”


谷月轩答:“徒儿明白。”


无瑕子接着说:“你已是一派掌门,师父为你张罗的亲事推掉也就罢了,不急于一时,但择人收徒之事,也要考虑考虑。师父老了,教不动了,近年来想拜入我逍遥派门下的年轻人也有不少,当中不乏资质聪颖者,你若是有心,为师便为你引荐。”


谷月轩明白个中道理,可不知怎地,脑海里浮现的却只有洛阳捡来的小师弟奉上改口茶的情形,只能推脱道:“师父,容我再想想。”


无瑕子也没有坚持,转而掏出棋谱,一边饮茶,一边不慌不忙地摆起了残局。头顶这片清朗的夜色,他已经看了许多年,心绪像这院子里的苍松,虽然拔不出竹节那股新鲜的势头,可却比竹节稳固得多,已经不会轻易被风雨撼摇。


谷月轩却没那么容易平静,他是那雨后仅剩的竹节,孤零零的撑着脊梁,还没来得及抖擞枝叶,便不得不面对接二连三的别离。


别离从来都是一件伴随着苦痛的事,他只是想,逝者如斯,原来距离当时,已经过去那么久了。


*


从现实考量,没有徒弟确实会产生诸多不便之处,比如眼下无瑕子年事已高,谷月轩几乎是个光杆掌门,凡事都要亲力而为,连去杜康买米买酒都算在内。


他有一阵子没光顾这座小村庄了,刚跨进村口,耳畔便响起一阵聒噪的啼鸣。似乎有人来买米的时候,漏下一把在路边,懒得收拾就走了,引来一群鸡迈着雄纠纠气昂昂的步子,扑腾着翅膀大朵快颐。


谷月轩不禁想起了往事,那时候未明刚刚进谷不久,处理了黄骆的事件之后,三兄弟在杜康短暂逗留,荆棘和未明就站在他现在所站的地方,两颗毛茸茸的脑袋凑在一起,商量如何抓鸡。


“应该先做一个陷阱吧。”未明摸着下巴寻思道。


荆棘立刻反驳:“呸,陷阱是抓狗抓兔子用的,逮鸡应该支箩筐。”


“哦哦?二师兄居然通晓掏鸡摸狗之术,快给我示范示范。”


说干就干,荆棘不知从哪找了一个破箩筐,倒扣在地上,用刀鞘撑住筐沿,把一侧顶起来。照理说应该用擀面杖之类的棍棒,但手头没有,只能拿荆棘的刀鞘来代替。箩筐底下洒了米。刀鞘一头栓了线,两个人牵着线绳的另一端,鬼鬼祟祟地躲在大树后面。


这逍遥三侠的名号在杜康村还算响亮,有村民路过,也装作没看见,最多翻翻白眼,断然不敢指手画脚。偶尔有小孩子不懂事,好奇地指着树后头问,这两个大哥哥在干什么呢?荆棘探出半个脑袋,使劲瞪人家,闭嘴,死小鬼,别碍了老子的好事。当父母的见状,赶紧揽着自家孩子的脑袋往回掰,嘘,快走,别看,看多了小心长大变得一样傻。


二傻闻言,把嘴上的草棍嚼得更起劲了,他才不在乎被当成傻子,天才都是孤高的,区区凡人怎么能理解。三傻并没有那么豁达,但他并没有听清过路人的话,对名声下降的事实浑然不觉,一心一意地盯着地上的箩筐,期盼着某只蠢鸡快来投入落网。


几只鸡闻到米香,很快围了过来,一只公的带着两只母的和三只小的,小的看见免费的美食,兴高采烈地往里圈套里走,却被母鸡用翅膀拦下来。神勇的母鸡挡在小鸡身前,挥起翅膀往刀鞘上一扇。未来江湖第一刀剑客的武器,就在母鸡的翅膀下颓然倾倒。公鸡也走上前去,抬脚把那箩筐踹翻,小鸡们瞅见陷阱解除,这才扑上去饕餮起来。末了,公鸡不忘朝树后投出意味深长的一瞥。


补得一手好刀。


“靠,竟敢侮辱我的智商,我荆棘今天非得跟你们拼命!”刀剑客嚷嚷着要冲出去,被师弟抱着腰死命拦下来。东方未明拜师习武之前,曾在杜康村被鸡揍过,一直心有余悸,对这几只鸡中翘楚充满敬畏之情。


谷月轩办妥差事,买好东西,和村长打过招呼,顺路做了几件好人好事,收了几分薄礼,这才回到村口,一抬眼,就看见两个师弟满腔愤恁地杵在路边。


他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:“阿棘,未明,发生什么事了?”


未明不太情愿地指了指伏在地上啄米的万恶之源,谷月轩看见翻倒的竹筐,才想明白原来两个师弟竟然被几只鸡给欺负了,心情十分复杂,不知怎么办才好。


荆棘抱着胸,恶狠狠地说:“君子报仇十年不晚,早晚有一天,老子要把你们全逮回家拔毛剔骨下锅炒菜。”未明倒是大度许多,两手掐腰,头一歪,满不在乎地笑道:“没事,大师兄别担心,这种事我经历得多了,从前我一个人的时候,被耗子啃过脚,被兔子捶过胸,被乌鸦啄过脑门,被蜜蜂蛰过脖子……”


荆棘一听就不干了:“你能不能行,男子汉大丈夫,怎么能随便认怂。”


未明摊手:“谁让我功夫不好嘛。”


荆棘差点跳起来:“那是以前,现在你是我逍遥谷的人,功夫是我逍遥谷教的,丢脸也丢我逍遥谷的脸,不就几只鸡么,看我现在就剁了它们……”


谷月轩赶忙拦他,“师弟别急,”说完,两双充满企盼的眼睛便迎了上来,看得他头皮发麻,心一横,撸起袖子道:“这样吧,我来试试。”


于是,场面莫名变成了谷月轩单枪匹马战群鸡,这些鸡好歹也是混江湖的,还算讲义气,没有一哄而上,派出为首的公鸡作为决斗代表。谷月轩在心里揣度,他学的是逍遥派的拳掌功夫,心法和套路早就烂熟于心,知道以拳御敌的效果并不输给兵刃,倘若运用得当,足以封其穴道,断其筋络,倘若适时补上一掌,轻则震断肋骨,重则伤及心脉,废其内功。但这次的敌人偏不按规矩出牌,鸡的穴位他当然不清楚在哪儿,肋骨好像也被鸡毛盖着,至于内功……鸡有内功吗?


公鸡顶着一头红红的鸡冠,瞪着绿豆似的眼睛嘲讽他。谷月轩心里犯慌,那时候他也年轻,功夫虽够,经验却远不到家,只能硬着头皮,扬腿回身一记飞踢。他的动作迅敏,倘若对手是人,左右错身都来不及,可鸡却长着翅膀,可以往高处跳,谷月轩收了身势,赶忙运气提息,补上一拳重击,无奈目标太小,连老虎都能打懵的武松拳竟然被鸡给闪避开。转眼间,鸡已经跃至胸前,抬起尖喙,瞄准他的手指,狠狠地啄了下去。


好疼疼疼疼疼——


谷月轩沉浸在回忆中,不知不觉在原地站了许久,连熟悉的疼痛都重新浮起在手背上。路边的鸡从他脚下经过,连看都不看一眼,怕是早就不认识当初的手下败将了,而他现在当了掌门,总不能跟鸡记仇。所以堂堂逍遥三侠败给路边野鸡的故事,到最后竟然只有他还记得。


和师弟呆在一起的谷月轩,与独处时的谷月轩,看起来是颇为不同的。和师弟在一起的时候,荆棘总是嫌他太啰嗦,有时候连未明都会感慨大师兄爱操心,谷月轩无奈地想我有什么办法,和两个不靠谱的人同行,常常不知不觉就跟着头脑发热,连犯傻都成了理所当然的事。可如今旁人见了他,大都抱有几分生疏的敬意,仿佛这位掌门大侠天生就该是冷清平淡的,至于当年的逍遥派师兄,已经没有人放在心里。


就这样,他在村民们客客气气的招呼声中,安然无事地来到村长门外。如今的村长已经是杜康资历最老的村民,跟他也最为熟络,不免多聊了几句,竟然也聊到收徒弟的事,忙不迭地从屋子里把两个儿子招呼出来,按着脑袋说犬子不才,习武的热情却很高,也不怕吃苦,谷掌门不考虑一下吗。


谷月轩垂下头,两双明亮的大眼睛忽闪着迎上来,目光里还带着几分乖巧的怯意,谷月轩心想,这两个孩子看起来比荆棘和未明乖巧多了,哪怕天天呆在杜康,也断然不会去找鸡打架,或者被兔子踹的。


他抱拳作揖:“抱歉,谷某才疏学浅,修为尚不足以自律,更不敢贸然教导旁人,收徒之事,还是过几年再议吧。”


*


几日之后,他替师父去忘忧谷送茶,在神医家中小坐,不小心就把斗鸡的往事讲了出来,湘芸被逗得咯咯直笑,笑声止住后,神色却黯然下来,喃喃道,“荆大哥小时候受过风寒,每到冬天就容易咳嗽,也不知海的那边会不会很冷。还有东方大哥,西域虽然不冷,空气却干燥得很,希望他能好好照顾自己才好……”


沈澜端着一箩筐药草推门进来,听了她的话,忿忿不平地说:“东方未明那臭小子到底哪儿好,值得你天天挂在嘴边,惦在心上……”话没说完,就被一只看不见的幽灵慌慌张张地堵了嘴。


谷月轩没有插话,嘴边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,他怎么不知道这位沈家姑娘对师弟的爱慕之情,纵然如此,未明还是没能为她留下。


人各有路,聚散皆凭缘,其实一个人是很难为另一个人而停留的。


神医见他面色恍惚,劝道:“你年纪尚轻,没必要徒然伤怀,谁不知道当年天都峰一役,你们三兄弟打头阵,领率群雄攻下栈桥,救中原武林于水火,英勇神武。如今他们两个出去闯荡,把逍遥派的名号远播江湖,不是一桩好事吗。”


谷月轩愣了一下,轻笑说:“我当然明白,他们都是我的好师弟。只是我看着阿棘长大,又看着未明习武。那时候我一直想,总有一天要带他们走遍五湖四海,现在……其实我是为他们而骄傲的。”


神医沉默了一会儿,望着屋子里一对吵吵闹闹的姐妹,说:“最近澜儿一直在说去西域行医的事,我看芸儿已经被说动了。”


谷月轩露出惊讶的神色:“那……您会阻拦吗?”


神医没有直接回答,反而指向窗外的花圃:“你看那簇花,可认得是什么品种?”


“是牡丹吧?”谷月轩答道,“我对花不太懂。”


“是牡丹,有姚黄,有魏紫,最艳的那株是洛阳春。在你眼中看来都差不多,可我日日夜夜与之相处,记得每一株的形状,长势,花期。”


“前辈博闻强识,晚辈惭愧。”


神医笑了笑说:“我也只是记得而已,等天凉了,寿数到了,它们还是会凋谢。到那时候,你是觉察不到的,可我的眼里却少了一道风景。有时候我觉得,世间种种悲欢离合,其实也是同样的道理。”


回去的路上,神医的话一直在谷月轩的耳畔萦绕,他的确记得很多事,阿棘喜欢吃甜的,讨厌喝茶,宁可劈柴也不愿洗衣,每隔几天就要擦一次剑,磨一次刀。未明生性开朗,吃饭狼吞虎咽,睡觉呼声震天,每个月拿了零花钱就偷摸地往酒馆跑……明明并未刻意留心,可时间久了,这些事却像呼吸一样根深蒂固,想要从脑海里剔出去,终归是做不到的。


每一朵花都是独一无二的,更何况是人,可在期限到时,花与人,并没有什么不同。


*


其实两个师弟也不是全然没有消息。


未明的第一封信是被鸟儿衔在嘴里送到逍遥谷的,那鸟并非活物,只是模仿鸟形状而制成的机巧,可翅膀上的羽毛却像真的一样。未明在信里说,这鸟的制法是他在西域新结识的友人教的,还说可以把信笺卷成桶装进鸟腹里,让它载回来。


谷月轩当然不会放过回信的机会,除了嘘寒问暖之外,还补了一句,对于当年东方曦的死,他也感到十分遗憾,不知如何才能弥补。


鸟儿飞得慢,几个月才能往返一次,未明在回信的回信里说,当年的事他也很难完全释怀,可那并非大师兄的过错,更何况,要不是当初在杜康与大师兄结识,自己恐怕如今还在被鸡追打呢。所以上一辈留下的恩怨,就葬于前尘,莫再追究了罢。


谷月轩欣慰地想,小师弟在外历练几年,胸襟果然豁达了许多,又或者他一直如此朗澈,反倒是自己太过愚钝了,于是接着写,当初在少林寺起争执的时候,我也不该轻信旁人的污蔑,质疑你的品性,从今往后,不管你做什么决定,我都会以逍遥谷掌门的身份支持你。又过了一阵子收到回音,“我就知道大师兄最好了”,这一次,鸟儿竟然开口出声,把未明的话记录在一块磁石里,可以反复播放。


谷月轩连连称奇——师弟,你这鸟儿当真有趣,也是你那朋友教你做的?


——是啊,我跟他倾盖如故,相见恨晚,常常相约一道喝酒吃肉,吟诗作赋,四处探险,捅下不少篓子……咳咳,不说了。不过他或许不会久住,他的父母都还健在,等着他回家孝敬,他还说他与一个人有约,或许那人来了,他就要回去。


谷月轩一次次目送着鸟儿远去,栩栩如生的羽翼消失在天边的群山之间,他想如果是小师弟的朋友,定然和他有着相似的心性。不知那人的眸子里,是否也能看到一片朗澈的琥珀色。


*


荆棘的近况,他却是通过旁人之口得知的,这个旁人也并非陌生人,而是逍遥谷的老朋友,霹雳堂主秦红殇。


霹雳堂常做船队的火器生意,又时常帮助沿海居民抗击倭寇,情报来源自然丰富得多,不过谷月轩还是感觉纳闷,秦姑娘为什么突然对阿棘的行踪如此关心,该不会是看上这师弟了吧……秦红殇听了他的话,双颊当即涨得通红,暴怒道:“你你你不要胡乱揣度,我当然有我的缘由和考量,而且断然不是你想的那样。”


怒归怒,她还是把自己的护身符拿给谷月轩看了,末了补充说:“如果那死小子回来,我有很多话要对他说,不过首先要狠狠踹上几脚,揍上一顿,才算尽到当姐姐的本分。”


谷月轩拼命忍住想笑的冲动:“秦姑娘如何确信自己就是姐姐呢,说不定我那师弟要早出生一时半刻……”


“我说是就是!说知道就知道!”


谷月轩哪敢再辩,又想起秦红殇两次来谷,都因为各种原因在院子里打过架,果然血统对性格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,便恭敬客气地请求道:“不管怎样,下次秦姑娘能帮我给他稍个话吗。”


“好啊,带什么话。”


谷月轩却迟疑了,想了一会儿才答:“希望他一切都好,悉心照顾自己,起居规律,为人谦逊些,不要太傲气,少惹是生非……”如此这般,不知不觉说了一堆。


秦红殇一直听他说完,才笑道:“这么多话我都记不住,捎信的人更未必能记全,都说谷掌门性情谦和冷淡,我倒觉得你和传闻中不太一样呢。”


谷月轩知道自己失态了,不好意思地笑笑,心里却有几分不合时宜的欣慰,好像找回了以前的自己,并非逍遥掌门,而是总因为啰嗦被师弟嫌弃的大师兄。


后来秦红殇的口信应该是捎到了,因为荆棘寄回来一只木雕,说是雕佛像的闲暇随手刻的,木雕是三兄弟的模样,有点像丹青的画,轮廓简单,体态和表情却十分传神。谷月轩把木雕连同东方未明的信一起,放在自己书房的窗台边,每次打扫房间时都顺手擦拭一遍。


物件越来越多,回忆却越来越远。


他有时会想,师兄弟实在是一种非常独特的维系,不像师父和徒弟,隔着一个辈分。也不像姐姐与弟弟,隔着一层红纱。


师兄弟是那么容易亲近,原本是天南海北的陌生人,碰巧学了一样的招式,诵了一样的心法,在泥沼里一起打个滚,瀑布下一起冲个澡,就可以无话不谈了。一道打过几次架,挨过几顿罚,就可以托付性命了。但师兄弟又和真正的亲人不同,没有血缘的绑缚,彼此之间总归怀有几分敬畏,连赏识和依赖都是内敛的,深刻却并不浓烈。


师兄弟可以相携而游,相傍而眠,出生入死,抵背共战,可时候到了,站在岔路两旁,抱拳颔首,道一声珍重,也就轻而易举地分开了。


谷月轩思虑再三,最后还是对无瑕子坦言道:“师父,我还不想收徒弟,我实在没有做好准备。”


无瑕子耐心地看着他,于是他接着说:“我想我不是一个好师兄,没能真正理解师弟们的想法,给他们足够的信任,否则的话,他们又怎会选择远行呢。如果我不能成为一个好的师兄,又怎能成为一个好的师父呢。”


无瑕子答道:“轩儿,你对自己未免太过苛刻。但为师理解你的想法,我平生一大憾事,就是没能成为一个好的师兄,等恍悟的时候已然为时太晚。”


谷月轩惊道:“师父,我不是那个意思。”


无瑕子只是笑:“轩儿,你是我带大的,我当然明白你的意思。我虽已无力回天,可你还年轻,你还有机会不是吗。”


*


又过了一阵子,无瑕子的百岁寿辰邻近。能活过百岁,便是齐天之福,逍遥谷自然要庆祝,王蓉从成都捎信来说,到时候一定带着丈夫和儿子来贺寿,顺便烧上一桌子好菜,这样谷里无论如何都不会冷清。谷月轩看了信,心生感激,蓉儿这个小师妹虽然总共也没当多久,更没学到什么逍遥派功夫,可情分确是踏踏实实的,没有半点虚假。


他也终于下定决心,写了两封信,将贺寿的安排一并写了进去。


送往西域的信倒是省事,继续装在鸟腹里就可以了。至于另一边,他却要去忘忧谷拜托风吹雪亲自跑一趟。后者先是惊讶,“你竟然让我漂洋过海,就为送一封信?”可最后竟然没有拒绝,“罢了,故乡的樱花,我也想看上一看了。”


寿辰的那天,谷月轩站在门口迎接客人,来道贺的人不少,不过大都来去匆匆,他忙着应酬,直到远远地看见两个青衫的身影,一路说着话,不紧不慢地往谷里走。


那一瞬间,谷月轩仿佛看到了整个洛阳的牡丹重新盛开,又仿佛这些年只不过是恍然一梦,他还像从前一样,站在家门外,等着两个闯了祸的师弟回家领罚。


荆棘和未明比从前长高了些,轮廓也硬朗了不少,未明的正脸还晒黑了几分。刚见面的时候,三个人都有点尴尬,一时无言,最后未明先开口,指着荆棘说,“其实我和二师兄在洛阳客栈里才会和,这才结伴回来。”


荆棘不耐烦地打断他,“老子一迈进洛阳城门,就撞见你这个倒霉鬼,站在小虾米雕像底下,仰着个脖子往上瞅,跟傻子似的,我都不想说我认识你。”


未明嬉笑道:“可惜有我的几个朋友在酒馆通风报信,二师兄想跑也跑不掉啦。对了,他们还说,看见你在小摊上和一群小孩子抢红豆饼,到底是不是真的?”


谷月轩忍不住笑出声来,笑得十分开心,他已经好多年没这么笑过了,两个师弟怵怵地望着他,背后发毛,随后又面面相觑,生怕被他他责骂似的。荆棘用胳膊肘子捅了捅未明:“臭小子,你先说。”


未明摇头,“你是师兄,你先说。”


荆棘瞪了他一眼:“我是师兄,我让你说你就说,别这么婆婆妈妈的,烦不烦。”


东方未明只好向前一步,来到谷月轩面前,“那个,大师兄,往后我不走了,西域那边的差事我都办得差不多了,剩下的也轮不着我操心,我这一路回来,去了不少地方,连我那新认识的朋友家里都绕了一趟,他家可真是豪宅啊……可我还是觉得,哪里都不如逍遥谷好。”


荆棘皱着眉头,不太情愿地跟上去,“我也不去了,坐船真难受,差点连五脏六腑都给颠出来。”


未明指着他大笑,“什么,二师兄你居然晕船,哈哈哈哈哈……”


荆棘一脚把他的笑声踹回去,顺便挤回谷月轩跟前:“啧,死老头子不是最喜欢那些陈词滥调了吗,说什么‘侠’字里有三个人,三人齐心才能称侠。”


“二师兄你明明嘴上说烦,脑子却很诚实嘛……”


“废话,老头子年年念叨一次,一连念叨好几年,换你难道还能忘了。”说完又踩了一脚。


“二师兄你轻点,你自己说了侠有三个人才算数,你把我踩瘸了,就变成逍遥二夹了。”


“……”


谷月轩上前一步,张开双臂把两个师弟搂进臂弯里,搂得紧紧的:“好,都留下来,从今往后我们一起行遍江湖。”


“行遍江湖!”未明跟着振臂,“有大师兄罩我,我甚么都不怕,哈哈哈。”


荆棘跟着嚷嚷:“臭小子别忘了我也是你师兄。”


谷月轩的脸上绽开一个微笑,拍了拍两个人的背:“大师兄上一次想罩你们,却连鸡都没打赢。往后,还要指望你们罩呢。”


-完-


*没错未明儿的西域朋友就是乐大偃师(公然夹带私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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