闻笛赋

脱离了高级趣味的人 | wb@闻笛子

[侠客风云传][谷荆]结发(上)

*京城设定的现paro,逍遥胡同的故事。大概分个上中下吧。


《结发》(上)



谷月轩的弟弟是从胡同里捡来的。


那天傍晚他照例放学回家,刚要拐进院门,便听见胡同深处传来一阵嘎啦啦的声音,一个空易拉罐骨碌着滚到他脚边。他循声望过去,发现一个小家伙正坐在地上,抬眼盯着他看。


那小家伙不过四五岁的模样,手抱着膝盖缩成一团,头发乱得像稻草窝,浑身上下脏兮兮的,衣服已然看不出原本的颜色,唯独一双眼睛乌黑清澈,瞪得圆鼓鼓的,像一对玻璃珠子,在昏黑的角落里闪闪发亮。


谷月轩走过去,在他面前蹲下来:“你是谁家的,来这儿干什么?”


小孩含着手指头不说话。


谷月轩又问:“那你叫什么名字?”


小孩还是不说话。他想,这家伙多半和自己一样没了爹妈吧。


他看了看天色,屋檐上的夕阳已经沉下去大半,只剩下一缕残辉,他心一软,柔声道:“那你跟我走吧。”


小孩闻言,腾地站起来,屁股把墙角立着的扫把杆子撞倒三根,脑袋上砸出一个不大不小的包。


谷月轩笑着去拉他的手。


从那天起,他的身后就多了一条名叫荆棘的小尾巴。


*


谷月轩住在逍遥胡同,南临什刹海,东傍钟鼓楼。这几年周围高楼拔地起,马路也越修越宽,唯独这一块地界被政府当成重点文物划区保护,一直没怎么变过样。


谷月轩的师父叫无瑕子,是个手艺人,吹糖人的功夫在京城远近称绝,早年吹出一套栩栩如生的十二生肖,还登过晨报专栏。他在南锣鼓巷里有个摊子,每天一早,便熬了糖胶端到摊子里,边做边卖,


南锣鼓巷也是一处不大不小的景点,名气虽然比不上故宫天安门,但口碑一直不错。外地游客来京城,如果时间充裕,大都要逛上一逛。这一条巷子里全是大大小小的商铺,卖吃的卖穿的卖玩的,看起来散落无秩,实质自有江湖。无瑕子凭着自己的名声,赢下一个靠近巷口的好位置,没人敢抢。生意做得悠然自得,收入虽不算多,也足以维持衣食无忧。


这人一清闲,便难免找些闲事来情做。


谷月轩是无瑕子收养的第一个孩子,收来时还连路都走不好,转眼也到了上学的年纪。照理说,上小学的男孩子正是最调皮的时候,可谷月轩却与众不同,天生性情文静,话不多,也不和其他男孩子一起闹腾,上课便安分地念书,下课便背着书包按点回家,很少招惹是非。


旁人见了便恭维无瑕子说,你家这娃儿养得真是省心,可背地里也有人议论,那姓谷的小子,是不是有点傻啊。


无瑕子听了也不恼,只是捋着胡子笑而不理。谷月轩便是这样被半放养着长大的。


如今,傻小子又多了一项任务,照顾弟弟。


师父出门早,谷月轩要赶在上学之前,先把荆棘收拾干净,早饭喂饱。荆棘在大院里住下之后,摆脱了邋遢的样子,出落得也算干净英气,一张包子脸上,眼睛总是圆圆的,眼角有些下垂。谷月轩把他交给胡同口开医馆的沈师傅照看,自己去上学。每天傍晚,荆棘就守在胡同口的马路边,等谷月轩领他回家。


谷月轩在同龄人里生得已经算是高大,但终归只是个孩子,踮起脚来也不过和沈师傅的肩膀平齐。荆棘就更小了,才刚及他的腰。谷月轩抓着荆棘的小手,像一只毛兔领着一只毛团,两团小小的背影淋着夕阳,深深浅浅地走在石板路上。


无瑕子是卖糖人的,家里的零嘴自然短不了,平日里时常糊一碗糖卷果糖耳朵撂在桌上,留给谷月轩饿的时候,随手捏一个吃。一般小孩子对甜食都没有抵抗力,谷月轩也不例外,可他新领回来的弟弟却甚是奇怪,偏偏对甜的东西不怎么感冒。


几次之后,无瑕子发现荆棘是真的不好这口,便塞给谷月轩五块钱:“领他出去转转,买点别的吃吧。”


于是谷月轩便带着荆棘上街,赶上饭点,一条街上摆出许多摊子,两人来回走了一遭,最后荆棘停在一家烧饼铺子外面,站住不动了。


他虽站定,却也不说话,荆棘平时话不多,大部分想法都是靠谷月轩自己揣测出来的,这次也不例外,看到弟弟望着橱窗里豆馅烧饼,口水都要流出来,谷月轩便知道他这是想吃了。


这店是个老字号,在街上小有名气,每天现烤的饼子数量有限,很多人下班路上都想捎带几个回去,聚集在狭窄的橱窗口,谁也不让谁。


“你在这等一会儿,我去买。”谷月轩说完,转身哒哒地跑过去。他个子小,好不容易才从人群里挤出一条缝,钻到柜台前,踮起脚尖,忙不迭地把钱递进去。


荆棘在外面等着,看着大哥的背影消失在人堆里,隔了好一会儿,才抱着一个纸袋子钻出来。


纸袋子里装着豆馅烧饼,刚烤出炉,袋口还冒着热腾腾的蒸气。


这豆馅烧饼,俗名叫蛤蟆吐蜜。面里掺着胡麻油,表皮撒着芝麻五香盐,芯子里是煮成泥的红小豆。样子粗犷,滋味却着实不错,一口咬下去,软软的豆馅儿便流到嘴里,内软外脆,香气四溢。


荆棘用两手捧着纸袋,一边咬,一边烫得直吹气,腮帮子鼓起来,倒和蛤蟆真有几分相像。谷月轩垂下头,笑盈盈地看着他狼吞虎咽。


这时候,方家的大儿子从店门口路过,这方云华和谷月轩差不多年纪,穿着打扮却洋气多了,一双小皮鞋油光锃亮,在地上踩得咔嗒作响。看到两人站在路边,毫不留情地说起风凉话:“哟,这不是逍遥胡同的哥俩儿吗,傻老大又捡回来一个傻老二,一傻傻一窝。”


荆棘立刻停了嘴,眼一横,扬起脖子就去瞪他。


谷月轩却扳住他毛茸茸的脑袋,扭回来,俯身趴在他耳边说:“吃你的,别理他,咱们阿棘一点也不傻。”


荆棘眨了眨眼,不明就里地看着自己的大哥。


谷月轩想了想,补充道:“他乱说话是要遭雷劈的,别跟他一般见识。他要是来敢打架,我一定会保护你的。”


说完就抬手,捏了捏荆棘的脸。


谷月轩的手也不大,肉乎乎的指头夹着肉乎乎的脸蛋,夹得荆棘一阵痒痒,不由得往后躲。谁知道对方还不放开,他的脸一黑,咬牙道:“别捏了,捏得我想流口水。”


谷月轩马上把手放开:“好,阿棘说不捏就不捏。”


方云华见两人都不理他,自知无趣,很快走开了。荆棘埋下头,接着吃他的豆馅烧饼。


烧饼一块五一只,五块钱买了三只,他吭哧吭哧一会儿就吞掉了俩,在咬第三只之前,突然停下来了。


“怎么,凉了?”谷月轩问。


他摇摇头,把剩下那只连纸袋一起塞给对方:“哥,你也吃吧。”


谷月轩不由得愣住了,印象里这小鬼还是第一次开口管他叫哥,濡濡的声音里还有几分不情不愿,他只觉得心里一软,某个看不见的地方突然被化开了似的。


“吃啊。”荆棘看他不动,催促道。


“大哥不饿,你喜欢就都吃了吧。”


“让你吃就吃,啰嗦死了!”荆棘鼓着腮帮子,瞪着圆圆的一双眼睛看着他。


谷月轩拗不过他,接过来,一口咬了下去。


芝麻的脆香和红豆的熟甜,一并在口中化开,的确是很美味的。


*


无瑕子的院子是一间标准四合院,就算多了荆棘一口人,住处也很宽裕。而且荆棘年纪尚小,晚上怕黑,便还是和谷月轩住同一个房间,在同一张床上挨着睡。


荆棘的睡相可对得起他的名字,相当不拘一格,手脚有时候伸成几个岔,就差把谷月轩挤到地上去,有时候却又蜷成一团,缠在谷月轩的身上死活不放开。第二天早上,谷月轩总能在睡衣上找到几道口水淌出的痕迹。


早餐桌上,无瑕子常拿这事逗他:“棘儿,你看看你,既以男子汉自居,这睡觉流口水的毛病,怎的就改不掉呢?”


“哼,”荆棘不服,叼着油条,嘟着嘴辩道,“还不都是被你们捏的。”


谷月轩把豆浆碗放下,一本正经地说:“阿棘,不能这样对师父说话。”


无瑕子虽是哥俩的监护人,但论年纪早就超过了父亲一辈,平日里谷月轩便以师父相称,荆棘自然也跟着叫,”是,师父我错了“,脸上却写满了不忿,无瑕子见状,弯下腰又去捏他的脸蛋。荆棘从板凳上嗖地跳下来,左右看了看,最后抓住谷月轩的衣角,往他背后钻。


无瑕子接着逗他:“男子汉大丈夫,就只会躲在大哥身后,成什么气候?”


荆棘还没到长心眼的年纪,自然把玩笑话当真话听,闻言,松开了谷月轩的衣服,颤颤巍巍地挪出来,但心中仍有余悸,便抬起两只小肉手捂在脸上,五个指头并得紧紧的。


无瑕子捋着胡须开怀大笑,连谷月轩的嘴角都浮起一抹笑容。


邻居们都说,自打荆棘来了,逍遥胡同的日子便过得十分热闹。连从前木讷的老大,话也渐渐多了起来。


如此又过了几年,谷月轩升上小学五年级,因为成绩优秀,顺理成章地当了大队长。


他本人虽不喜张扬,可这三道杠在胳膊上戴起来,难免引人注目,总有些人想借机找他的麻烦,方家的老大便是其中之一。


方云华和谷月轩念同一个年级,他家境殷实,打小在蜜罐子里泡大,要什么有什么,到了学校里却处处被谷月轩压下一头,早就憋了一肚子闷气。那天放学,从班里找了三个不学无术的小地痞,塞了点零花钱,早早地候在逍遥胡同里。


那三人见谷月轩领着荆棘回来,一窝蜂地围上去,把两人堵在墙角。方云华立在一旁看戏。


没等谷月轩开口,领头那个便劈头盖脸地问,“今天我方哥的手机被老师没收了,你说,是不是你打的小报告!”


谷月轩平静地回答:“带手机上课是违反校规的。”


“果然是你小子干的好事!”


“谷某不做那种无聊的事,方同学请回吧。”


那人见谷月轩不慌不乱,口气更强硬了些:“你这小白脸,居然敢不承认,是找揍不是!”


谷月轩由着他发飙,不动声色地把弟弟护在身后,沉着眼扫过面前三人。他比这几人都高出半头,身子骨也结实,最重要的是,在场的谁都没有见过他打架是什么水平。对方饶是势众,一时也不敢轻举妄动。


谁知荆棘却扒开他的胳膊,从身后钻出来,横起胳膊挡在他面前:“呸,我哥说没告就是没告,你们是聋还是傻,听不懂人话吗!”


那人没料到这一出,尖声道:“哪来的小崽子,敢跟爷爷顶嘴!”


谷月轩这下急了,扳住弟弟的肩膀:“阿棘!到我身后去,这里不用你管。”


“男子汉大丈夫,不躲就是不躲。”


三个地痞被一个不及肩膀高的小鬼呼来喝去,怒气上头,挥起拳头扫上来,谁知荆棘动作敏捷,一步窜到领头那人身下,照着脚尖狠狠就是一踩。


“嗷……”那人痛得跳起来,“你,你这龟孙子敢踩爷爷的脚!!”说完扬腿就要踢过去。


谷月轩哪里能忍,一拳糊在那人脸上,将他击退半步。


接下来的场面便失去了控制。


方云华缩在旁边,骂骂咧咧不敢出手,谷月轩以一打三,却也没落得下风。他平日里斯文安静,打起架来却带着一股子狠劲儿,又或者是因为身后护着一个人,催着他使出无穷的力气来,真正的原因,连他自己也不清楚。


一场混战过后,三个地痞轮番挨了拳头,吃了苦头。他们毕竟只是帮人做事,和谷月轩并无仇怨,越打越觉得不划算,骂骂咧咧地停了手。方云华见状,知道大势已去,撂下一句“下次再找你算账”,趁着丢人丢到家之前,夹着尾巴逃跑了。


谷月轩望着几个身影消失在胡同口,这才终于脱了力,一屁股坐在地上。


他虽浑身酸痛,却仍凭着本能把荆棘捞到面前仔细端详,“你没事吧?”


荆棘看到他狼狈的模样,也急了眼:“我能有什么事!有事的是你!”


谷月轩也确实伤得不轻,手背在墙壁上擦破一块皮,脸上也挂了彩,一只鼻孔不住地淌血。身上还留下好几个脚印,脏兮兮的。倒是荆棘一直被他护得很好,基本上安然无恙。他上下检查了一圈,才扯起嘴角笑道,“给那小子点教训也好,下次看他还敢仗势欺人。”


荆棘哪有这般从容,看到谷月轩还在流血,仍是一脸惊慌,抬起袖子去抹他脸上的血,却被谷月轩扯住胳膊,一把捞进怀里,搂了个结实。


“你放心,就算有什么事,大哥也一定会保护你的。


荆棘又气又急,一跺脚,从他怀里挣出来,偏过头:“谁要你保护!”


谷月轩一愣,不知为什么他会闹起别扭来,伸手想去拉他。可荆棘铁了心不让他得逞,躲得远远的。谷月轩没办法,只能自己站起来,捡起书包,往家的方向迈了几步,回头道:“那我先回去了啊。”


荆棘仍然站在后面,抱着胸不理他。


他试探地往前走,眼睛却盯着地上的影子,夕阳把荆棘的影子送到他的眼前,不一会儿,那毛茸茸的脑袋便动了起来,跟在几步开外的身后,同他一起走。


谷月轩低声唤道,“阿棘?”


“……嗯?”


“想吃豆馅烧饼吗。”


“不吃。”


“可是大哥想吃,陪我去买好不好。”


“……随便你。”


他这才终于停下,回头递出一只手,面带笑意地注视着荆棘跟上来,不情不愿地抬起胳膊,掌心挽过他的手指。


一长一短两条影子,便又粘在一处了。


*


荆棘上小学的时候,谷月轩已经升上了初中。


荆棘早就不和大哥一起睡了,不过上下学还是一道。谷月轩骑着自行车载他,把他送到小学门口,自己再去隔壁的初中。车是无瑕子留下的,黑色的永久牌大弯梁,年纪恐怕比他们两人加起来都老,虽然掉了些漆色,质量却十分过硬,除了车铃,其他地方没有一点损坏。


只是车铃坏了,路上遇见别的车挡道,便只能靠嘴喊。荆棘就站在后坐上,扶着谷月轩的肩膀,一路帮他喊:“哎哎哎,让一下借个过。”


这姿势难度非常之高,路上的人见了都会自动闪开,都知道又是逍遥胡同里的那对兄弟来了,老二嗓门亮,老大会打架。


到了初中之后,便再没人再说谷月轩傻了,因为中学阶段的家长对孩子的成绩日渐关注,谷月轩成绩一直很好,是传说中“别人家的孩子”,什么内向腼腆不善交际的缺点,在满分考卷面前统统可以忽略不计。


荆棘就没那么风光了。他上学之后,什么都是捡着大哥的用。校服是旧的,后衣领已经洗得泛白。课本也是旧的,课文旁边密密麻麻全是笔记。小孩子喜欢乱涂乱画,其他同学的课本上要么画满了猫猫狗狗,卡通大头,要么干脆用小刀刻满了小窗户,荆棘也想玩,但看着书上整齐端正的字迹,就下不去手了。


前几年的考试,他一直都是靠着谷月轩留下的笔记来复习的。


衣服可以捡旧的穿,鞋子终归是不行的,所以荆棘身上只有一双球鞋是崭新的。是从离家不远的铺子里买来的,店家是个老太太,自己纳的鞋底厚实暖和,就是样式土旧,有着和她本人年龄相符的审美。


荆棘看到班里的男孩子都穿着耐克T恤阿迪球鞋,心里不免痒痒。同时也纳闷,为什么大哥当年从不在乎这些。


家里三个都是男人,平时也不怎么在乎外表打扮,家中只有一面长条的落地镜,放在墙角落了一层灰。有一天,谷月轩看到荆棘站在镜子前面,拿着他的旧T恤往身上套,脸上却是不太情愿。他很快明白了弟弟的心思,便说:“阿棘,我们去逛商场吧,给你买件新衣服。”


荆棘把T恤套好,仍旧耷拉着脸:“不去。”


“怎的?”


“哪来的钱,又不能问师父要。”


“我刚得了奖学金,二百块。”谷月轩答着,真的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红彤彤的百元钞来。


荆棘愣住了,他就算再不懂事,也知道那是谷月轩自己的钱,怎么也不该由他来花的。可他看了看纸钞上的毛爷爷,心里一阵痒痒,鬼使神差地点了头。


谷月轩看起来却很满意,兴致勃勃地带他出了门,这次没在巷子里晃,一路走过几个街区,来到地铁站附近的新街口百货。


正对着街道便是一家运动服装专卖店,尺码和样式应有尽有。谷月轩个头高,看起来像个高中生似的,带着弟弟一起进店也没人觉得奇怪。倒是荆棘,很快便迷失在层层叠叠的货架之间。


谷月轩挑得起劲,左翻翻又翻翻,最后拿了一件浅蓝色的圆领T恤,最小的XXS号:“你看这件怎么样,颜色很衬你。”


荆棘仍旧傻愣着不说话。


谷月轩便把他拉到试衣间里,像小时候帮他穿衣服时那样,轻车熟路地把T恤套在他头上,然后推着他站到试衣镜前:“你自己看看。”


荆棘眨了眨眼,有点不太认识镜子里的人。那件衣服套在他身上相当合适。颜色很鲜亮,布料也很柔软,胸前印着一个大大的字母S,框在一个倒三角里,甚是扎眼。他觉得似乎在电影院外面看到过类似的标志,一时也想不起。


谷月轩扯着领子里的标签,撇了一眼标价,松了口气:“我看不错,就这件吧。”


然后三下五除二地帮荆棘脱下来,拿着要去款台结账。


荆棘一直由他摆布,自己还懵着,这时候终于回过神,望着谷月轩的背影,总觉得该说句话,却也不知该说什么好。


谷月轩在不知不觉间已经长得很高了,束着个干净的马尾,牛仔布的书包垂在肩后,书包盖在他走路的时候上下扇动。


那块布料已经快褪成了白色。边角处还糊着一个补丁。


他一把抓住了那只书包带,把谷月轩扯了回来:“不买了。”


谷月轩愣了一下:“你不喜欢这件?那我们再转转。”


荆棘使劲摇头。


谷月轩在他面前弯下腰来,柔声道:“阿棘,没关系的,反正这钱我也愁没处花。”


荆棘皱起了眉头:“那就买,买来你自己穿!”


“可是……这尺码太小了。”


“那就换个大的,反正过几年又是我的了,先借给你,记得洗干净别弄坏了。”


谷月轩盯着他看,看了好一会儿,荆棘也鼓起腮帮子瞪着他,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。


“好吧,”他最终说,“就依你。”


于是,两人合着买了一件M号的衣服,结完账,毛爷爷被换成几张零散的旧钞。谷月轩又带着他在商场里转了一圈,最后,从五颜六色的甜品摊上买了一盒冰激凌。


荆棘还从来没吃过这么贵的冰激凌,二十几块钱只换来一个小盒,上面的英文字他一个都不认识。掀开圆形的纸盖,里面是淡绿色的,一股奶油的味道扑面而来。


后来,两个人并排坐在后海旁边的长椅上,一人一口地吃着冰激凌。


“百货商场好玩吗?”谷月轩问他。


荆棘想了半天,憋出几个字:“太大了。”


谷月轩笑:“这个不算大,王府井和西单还有更大的,下次我们坐地铁去。”


“师父不让。”


“偷偷去。”


荆棘的眼睛滴溜溜地转了一圈,最后垂下去,似有些黯然:“那里的衣服是不是更贵,五张一百块都不够吧。”


“嗯,有些得要十张吧。”身边的人点点头。


两人都陷入了沉默,一起盯着水面上的粼粼波光。


有人爬上砖红色的塔楼,敲响了暮鼓。


飞机掠过头顶,在金色的云层中拉出一条细细的白线。


“哥,”荆棘突然说,“我想快点长大。”


“长大做什么?”


“赚钱,买一个新书包给你,再买一架不用喊也能骑的自行车。”


谷月轩笑着揉了揉他的头顶:“好啊,那你要多喝牛奶,不许挑食。”


“……啧。”荆棘把头别了过去。


-待续-

评论(12)
热度(83)
  1.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
© 闻笛赋 | Powered by LOFTER